第86章不是冤家不聚头

芝麻汤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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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猛禽一路轰鸣着向市中心驶去,越走就越艰难,深陷城市拥挤的交通中,猛禽明显是空有一身蛮力却无处施展。

    “高枫,最近几天,晚上接我下班啊!”

    林娇理直气壮的道经过和高枫在小浪底两天一夜的独处之后,林娇和高枫的心理距离明细缩近了许多。

    高枫一边开车,一边问道:“为什么?”

    林娇笑笑:“我们店的那个小老板,挺烦人的,你来接我一阵子,让大家都知道我有男朋友了,能少很多的麻烦。”

    高枫苦笑:“你拿我当托儿啊?你那么厉害,还收拾不住你们的小老板?”

    林娇傲然一笑:“他就是个小土豪,想要占我便宜?他差得远呢!不过能少一事儿就少一事儿,何必搞的那么激烈。我在外面吹嘘一下,你如何如何有钱有势,小老板自己就会躲我远远的,这样不伤和气,多好!”

    高枫恍然大悟,怪不得几个女店员看自己的时候,眼珠子都绿了……指不定林娇把自己吹成什么样了!

    不过林娇的手段也确实厉害,轻描淡写的就令骚扰自己的人知难而退,这种处理人际关系的水平还真不一般!这丫头刚毕业就当上店长,也确实不是侥幸。

    看到高枫的表情有些不快,林娇嘟起嘴撒娇:“这也是没办法啊,穷人家的孩子找个工作不容易啊,还被老板的儿子骚扰,高大老板,你这种大老板哪知道打工的苦啊!”

    高枫一撇嘴:“少来,我前几天还在打工呢!”

    说罢,斜眼看看林娇露出的那一抹白皙的胸口,坏笑道:“穿成这样,换了哪个老板都想骚扰一下。”

    林娇俏皮的抽抽鼻子,凑到高枫耳边低语,用慢慢慢慢慢慢的声音问道:“如果我去你店里给你打工,你会不会骚扰我?”

    她的声音慢的出奇,拖着甜腻腻的长音,一缕秀发伴随着暖暖的香风往高枫的鼻子里钻,直钻进心窝里,每一个字都如同有虫子顺着耳道进入心底,咬着高枫敏感的神经,高枫握着方向盘的手一直抖的像筛糠,抖抖抖抖抖抖抖,抖到最后已经握不住方向盘,险些撞上前面的车。

    林娇笑的花枝乱颤,气的高枫冲她挥拳,林娇则将身体迎了上去,高枫的拳头离她丰腴的胸部只有不到三厘米,下意识的缩了回去,林娇更是笑的直喘气。

    如果换一个女孩,也许高枫心一横就来真啦,送上门的甜点不吃白不吃!

    但是对林娇,高枫真不敢。俩家长辈有半辈子的交情,如果高枫和林娇真的发生了点故事,两家人肯定是乐观其成的……此刻,高枫还无法确定,自己到底喜欢还是不喜欢林娇,或者有几分喜欢,是否能由喜欢升华为男女之间的爱情。

    这一切,高枫都不敢确定。而在初遇顾晓楠的时候,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只是彼此相视了一眼,高枫觉情不自禁的走向她。

    高枫对顾晓楠的感觉,好像是前辈子就认识,自己生命的前二十年就在等着她,以至于初次相识就没有半点的陌生感。俩人恋爱的过程更是那种水到渠成的感觉,谁也没说出过求爱的话,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顾晓楠坐着高枫破自行车的后座上相伴到郊外放风筝,跑累了之后一起坐在草地上休息,顾晓楠不知不觉的将头靠在了高枫的肩膀上,而高枫则转过头,捧着她的下巴,俩人就开始一阵透不过气的热吻。

    一切都那么自然,以至于过了很久之后,顾晓楠还威逼利诱高枫,逼他承认是高枫主动追求自己的。

    平心而论,林娇的相貌不比顾晓楠差,皮肤和身材更是胜过顾晓楠,略略婴儿肥的面颊水嫩的如同大苹果,令人垂涎欲滴,腰肢柔弱双峰饱满,称之为尤物丝毫不为过。可高枫却再也找不到,当年初见顾晓楠时候那种心脏狂跳的感觉,俩人在一起哪怕什么都不做,就那么彼此偎依着坐一下午看夕阳,都能心醉神迷。

    时间是把杀猪刀,改变的不光是容颜,还有彼时的心境,那种纯美的感情,已经随着往昔的岁月成了一段难以抹去的回忆。

    想再像少年时期那样,简简单单就爱上一个人,而且爱的纯粹恬美,那是绝对不可能了。

    “你真没意思,连个玩笑都开不起。”

    看到高枫那副落寞的深情,林娇坐直了身体,脸上的红晕犹存心中却感到索然无味,凭借女人的直觉,她断定高枫心中一定有别人。冲着高枫的侧脸,林娇抽着鼻子冲他做了个鬼脸,心中暗骂:瞎子!

    自打十四岁那年被小混混骚扰,差一点就给拽上了摩托车,如果没有高枫出手相救,林娇真的不敢想象自己会面临何等悲惨的境地。从那天起,高枫的身影就牢牢的镌刻在林娇的心中,一刻都不敢或忘。

    林娇曾经无数次想象过,自己和高枫再次重逢的时候,俩人会如何的一见倾心,而且林娇对自己的美貌有着绝对的信心,可是没想到真的见面之后,高枫却忽冷忽热,令她不上不下有种身处悬崖边的感觉。

    车子开到饭店门口,林娇先进去,高枫找地方停好了车,就看见林娇的盘子里堆成了小山,而且主要都是各种肉类。

    服务员点着了火,林娇将预先腌制好的肉类房子啊烤盘中,不多时就飘出了香味。高枫想不到的林娇的饭量丝毫不比自己差。堆满小牛腰、羊肉片、骨肉相连的盘子转瞬间就空了,林娇拿着空盘子又去加菜。

    “如果像你这种吃法,开店的不哭死啊?再说了,你就不怕发胖?”

    高枫咋舌道。

    林娇骄傲的挺挺胸脯:“我只胖该胖的地方!”

    高枫一时语塞,低头开吃。

    俩人都是穷孩子出身,在十多岁的正在长身体的关键时期,又都赶上了父母双双下岗的悲催命运,那时候吃个几十块钱的自助餐,对很多高枫这样的少年人来说,都属于奢望。

    吃自助餐必须吃够本几乎是根深蒂固的融化在血液里的观念。

    俩人比着吃,而且很少吃水果、蔬菜、主食,几乎是清一色的肉类,不多时,桌子上就摆了一堆的空盘子。

    俩人刚开始是出于习惯的狂吃一气,后来就成了比赛,看谁先撑的受不了,高枫不禁想起童年时候看过的一本漫画书《西游新记》感觉自己有点像参加大胃王比赛。

    高枫和林娇进入餐厅一个小时之后,俩人拿盘子取菜的步态都有些奇怪,挺着腰杆肚子前倾,俩人相视一眼同时大笑。

    “这孩子明明不够一米二,为什么要掏钱?”

    一个怒吼的声音吸引了高枫,只见三十出头的瘦弱男子,冲着服务员大吼大叫,一个面黄肌瘦的小女孩站在测量身高的尺子跟前,男子正和服务员争执。在男子的旁边,还站着一个同样脸色发黄的妇女,还有一个十七八岁的短发女孩。

    “哥,算了,今天我请,你别吓着孩子!”

    短发女孩拉着男子,柔声道。

    男子执拗的道:“咱凭啥要吃这个亏,孩子明明不到一米二,说好了一米二以下不要钱,现在又要钱,这不是欺负人吗?”

    服务员一脸不屑的道:“你自己看看尺子,肯定超过一米二了!”

    男子气哼哼的道:“走,今天不在这里吃了,太欺负人了!”

    说罢,拉着小女孩要走,小女孩却往墙壁上贴,看样子是既不想走又不敢不走,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旁边放食物的长条桌子。

    高枫凑过去看看,小女孩的头发果然是超了一点点,看看那男子的穿戴,就知道对于这样的人家来说,几十块钱的餐费,也是有一定压力的。

    “兄弟,让孩子把鞋脱了。”

    高枫提醒道。

    男子如梦初醒,对小孩道:“脱鞋。”

    小女孩飞快的脱下破旧的球鞋,又站到尺子跟前,男子得意的冲着服务员道:“现在看清没有?够不够一米二?”

    服务员白了高枫一眼,似乎在埋怨他多管闲事,然后悻悻的开了三个人的单子递给瘦弱男子:“交钱去吧。”

    男子感激的对高枫道:“兄弟,谢了啊!”

    然后转过头嘱咐小女孩:“一会儿啊,多吃点肉,别光吃那些薯条、面包什么的,听懂了吗?”

    小女孩点点头,兴高采烈的跟着男子去收银台交钱。

    高枫冲着男子点点头算是还礼,然后和林娇一起去取食材。刚走了几步,高枫就又转过头,仔仔细细的看那个十七八岁的短发女孩,越看越觉得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林娇用手肘捅捅高枫的腰眼,酸溜溜的道:“看不出来啊,你口味蛮重的,喜欢这种还没长开的柴火妞?”

    高枫没好气的道:“别瞎扯,我觉得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她。”

    林娇鼻子哼了哼,正要打趣高枫几句,突然表情变得僵硬了,手也开始颤抖。

    “你怎么啦?”

    “我,我觉得那个男的像一个人!”

    “像谁?”

    林娇用颤抖的声音道:“像,像,像当年被你在春风镇中学门口捅死的那个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