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烈女严蕊

末家大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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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不堪回首......

    为什么不堪?是因为老百姓一路颠簸而来,命运之多艰,民生之疾苦。

    难怪大夫屈原自己跳了江。也是因为统治阶级太冷酷和自私,王道之无情。

    我们可以看看他们统治者内部又是如何的呢?

    从秦王嬴政立郡县制度,和官吏制度以来,历代争夺皇位,内部子嗣杀戮不断。

    所有新皇的登基都意味着一群老臣的下野。

    后宫妃嫔系皇帝的家室,皇帝传承子孙的要地,所以“家规”不是一般的严苛。

    我们透过晚清宫女何荣儿《宫女谈往录》的描述,打破了太监不能接触“玉体”的说法,实际上“不许打脸”条例,明确写到当时宫女刑罚中不许打脸,老太后让隆裕主子打珍小主嘴巴,那是给珍小主最大的羞辱,连下等奴才都不如(皇后叫主子,妃子叫小主)。

    这竟然隐含了掌嘴对后宫女人来说已经是最大羞辱,何况庭杖是指大臣,野史杂记说號衣庭杖珍妃,还说袒而杖之——把皇妃裤子褪下来露着屁股打板子。这一说法和老宫女说的内容实有抵触。

    后宫的慎刑司没有这么粗的廷杖,只有毛竹板子。而且送去的都是有大错的宫女和太监。

    写书的古人。一句话两个虫洞,还被人讹传甚久,我也是醉了。

    或许某些所谓的旧文化人,喜欢看这些另类故事......他才可以哗众取宠,写这些非正能量的假故事来忽悠二师兄。

    古来都有好男不看红楼,淑女不看西厢记。因为全部是男盗女娼之说,蝇营狗苟的内容,看了只能违法乱论,最多造成离婚率百分百,而江湖侠盗之书,历来朝堂科考也不涉及,更不是正统私塾所允许看的内容。因为不可能有正气彰显,全数是劫掠杀戮,鸡鸣狗盗。

    但是看看如今文坛,给美女当保镖,给女神当老师的装逼文,层出不穷,因为大家爱看啊~!

    其实我想说,你遇到这样的事实有哪一件是真的?

    写书娱乐大家可以,但是不要反过来污了你家祖坟。赚钱可以,有的钱却赚不得。因为你的女人、女儿这样被人爬院墙弄了,你作何感想?你会让她看西厢记么?

    你的儿子如果万一,成了花痴宝玉,后来搞得像陈冠希,世人皆知,你可能祖上都无限荣光。我说的,可能直白了,抱歉~!咋家换话题~!

    话说,宫女的脸都不能打,这都是皇帝的财产,皇帝妃子的屁股还能光着打?这岂不是很逆天强大的作为?

    號衣廷杖珍妃,我先前简单的提到了,当时背景是因为北方京都十一月,北京城已经进入大冷天,宫女、妃子都是皮裘棉大衣裹身,而且皇妃的衣服一件可是稀罕得紧。会穿着挨打么?

    杖责时必须得脱下皇妃的皮袍子,剥去小袄子,脱掉棉裤子打屁股......这是可能的,说皇妃被奴才打屁股,还光着打,......即使是武则天复仇,杖责王皇后、萧淑妃时也不敢是露体的做法。况且系故事还不是正传,系武则天野史内容,这些内容还真有待证明。还经不起逻辑事实的推敲。

    大清皇帝是讲究体统的,贱民公开场合侮辱文人斯文的都要抓去责打,遑论小主子随意的弄,这慈禧也是靠祖宗的家法才坐得稳当,她才不会越界。

    而宫女平时处以的刑罚却是与宫外常识颠倒,正是以杖责为常事。在该书何荣儿《宫女谈往录》里,“脚上鞋儿四寸罗,朱唇轻点一樱多”明确的写到,清宫的宫女是严格要求化妆必须是朴素的,也就是素脸薄粉。涂点润肤膏子可以,要弄得大红大紫不行。

    除去正月和万寿节(十月)外,平常是不许穿红和抹胭脂。那个宫里的宫女谁要打扮得妖里妖气,说不定要挨竹板子。挨竹板子,疼是小事,丢人是大事。谁要是那个宫女不小心犯规了,负责这个宫女的小主会命人传慎行司的人来监刑,让执法的太监把衣服一扒,裤子全褪下来,一点情面不留,露着白屁股(内廷的规矩,挨打,是要肉直接挨到板子的,不许垫中衣),趴在后宫大屋回廊的滴水屋檐下,一五一十地挨打,打死也不许出声(跟太监挨打不同,太监挨打不脱中衣,要大声求饶,打一板,喊一声奴才不敢了......),后宫宫女都系八旗家族挺大的大姑娘,最小的都十七八岁的,翘着大屁股被人这样抽打,臊也得臊死。

    所以清朝后宫的宫女打扮都是淡妆淡抹,服装素雅。

    后来慈禧正是将珍妃等同于宫女,还进行了当众杖责,褫衣廷杖,确实是事实的一笔,这也和其他史料说法相吻合,而那根正先生的《我所知道的末代皇后隆裕》更是转述隆裕的说法。但是说法到此,不要乱添加故事情节为善。那根正先生懂不懂中国的刑罚,还有后宫的内情,这里已经姑且不论了。皇后隆裕说杖责,他说成廷杖也算是口误了。好在没说杖毙。一个字也是死一个人的。后宫出来的宫女都说是杖责,并没说宫女是光屁股挨庭杖吧?

    至于史学工作者们后来推敲,恍然大悟,珍妃遭到廷杖后掉了孩子,并从此终身不孕,这都是清宫档案绝不可能出现的情节,所以载沣应该是为慈禧回护,所谓太监不能接触“玉体”的说法根本无法成立,由此史学界大多开始赞同,是慈禧指示亲信太监崔玉贵推其珍妃落井的,而且那一口井口很小,也不是很深,如何淹死珍妃我不得而知。关于这一点,有三部书都曾经进行过比较详细描述。

    不过皇帝后宫都是刑求不断,我们小老百姓还是敬而远之。

    遑论皇帝即使做错了,他的面子都是用板子打百姓的屁股捞回来的。

    我来来看下面一段文......

    杨乃武和小白菜确系冤枉。他们原来所作“因奸谋毒”的有罪供述显然均为虚假。于是,刑部上奏皇上,革去了刘锡彤知县之职。其他相关审理官员,也各自因审理不利而遭受处罚。杨昌浚、胡瑞澜、陈鲁等皆被革职,刘锡彤则被从重处罚,发往黑龙江效力赎罪,且不准收赎。沈祥被判杖八十并徒刑二年,沈彩泉被判杖一百并流二千里。杨乃武、小白菜冤屈被洗刷,但亦被处杖八十与杖一百。至此,案件审结,其时为光绪三年二月十六日,案件审理全过程历时约四年。

    这还是慈禧亲手督办的,把整个案子的受害人,杨乃武、小白菜冤屈被洗刷了之后,亦被处杖八十与杖一百。

    是不是有点搞错?

    后来我才明白,这是有理三十板,无理板三十的世道。

    因为他么的行的是王道(王八之路)。

    而且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下面一个人物......

    朱晦庵毒刑杖打严蕊。

    其实严蕊的故事很多人知道了,我也不过多重复细节。

    严蕊,表字幼芳,乃是个绝色的女子。琴棋书画,歌舞管弦,无所不精,善能作诗词。实乃才女,难得的艺伎。

    台州太守唐与正,字仲友,少年高才,风流文彩。

    宋时法律规定,官府有酒宴的话,都是召歌妓来承应,只允许站在屋里歌唱奉酒,不许私侍寝席(开房过夜是不行的)。

    仲友见严蕊如此十全,事实可喜,虽然有眷顾之意,只是为官家律法拘束,不敢胡为。

    但是良辰佳节,或宾客席上,必定召他来侑酒。

    同父也是中意严蕊,唐仲友喜欢此女,他岂能看不出来,但是改过来去收买艺伎赵娟未果,为了诬陷唐仲友,平息自己的怒气,去朱晦庵处做了挑拨。朱晦庵本是有心来寻唐仲友不是的,来得急促。唐仲友出于不意,一时迎接不及,来得迟了些。晦庵信道是同父之言不差,果然为官如此轻薄,不把老父我放在心上!这点恼怒再消不得了。

    当日下马,就追取了唐太守印信,交付与郡丞,说:“知府不职,听参。”就连严蕊也一同拿来收了监,要问她个与太守OX情状。

    朱晦庵的个人意识认为是仲友风流,必然和这风流女子有染。况且妇女柔脆,吃不得刑拷,不论有无,自然酷刑之下就得招承,便好参奏他罪名了。这艺伎不过是皮肉受点苦处就能放走。

    谁知朱晦庵提审严蕊,此女苗条如弱柳般的身躯,却是铁石般的性子。随你朝打暮骂,千棰百拷,只是咬着牙说:“和官人在一起唱歌跳舞,吟诗斗酒是有的,但是绝对没有苟且之事。”

    严蕊于是和苏三一样,羸弱的身子,在正堂上被一群衙差用大板子恶毒责打,鞭子抽满背花,夹棍熬酷刑,拶子反复敲打......在关押囚室里,还另外受尽了狱卒的诸多手段和苦楚,监禁了月余。

    到底此女终究只是这样的话。

    朱晦庵也没奈他何,只得糊涂做了“不合蛊惑上官”,狠毒的又将她痛杖了一顿。

    初始过堂拷问,打了严蕊四十板子为求招供,此刻是断刑责,判了犯妇八十杖责。

    之前说到苏三挨打的时候,四十已经是酷刑难熬,此刻烈女裸身受刑杖,咬着牙不招认也是一种人品......

    严蕊被抬到了监中,就连狱官也着实可怜他,分付狱中牢卒,不许难为,而且并无恶意的问她:“上司加你刑罚,不过是要你招认一下,你何不早招认了?这罪是有分限的。女人家犯淫,极重量刑不过是受点杖罪,况且已经杖断过了,罪无重科之道理。何苦舍着身子,熬这等几番的苦楚?”

    严蕊虽然被酷刑死去活来数次,但是此刻依然咬着牙说道:“身为贱伎,纵是与太守为好,料想不会落得死罪,招认了,有何大害?但天下事,真则是真,假则是假,岂可自惜微躯,信口妄言,以污土大夫!今日宁可置我死地,要我诬人,断然不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