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借宿农家听往来

三色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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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那日北鹤行拗不过元宵,只得备下车辆马匹,带着谢凌风和元宵一同上路。临别时,赠了那义气的客栈掌柜好一笔银子,又拟了帖子附上几张银票托人转交那老郎中,便一路南下去了。

    如此行了三五日,不见凶险,顺顺利利的走了好一段路程。

    元宵服侍在谢凌风身旁,端汤送药的自不必说,每每落脚客栈,更与谢凌风形影不离,帮助他擦洗安卧。外人不知,还只道她是个贤惠至极的小娘子,男人落下这般重的病症,仍然不离不弃,任劳任怨。

    纵然有时在山里林里落脚,北鹤行是个餐风露宿惯了的人,只留元宵同他兄弟在马车里歇息,自己就近生一堆野火,一壶酒,一匹马,任凭风吹露打。

    “公子,今儿咱们到了新安了,好个地方。”

    元宵为谢凌风慢慢擦拭着胳膊,眼见他脸上已经如同常人一样,心脉节律不见异常,却仍然是不省人事。虽然浑浑噩噩的过去了这好多天,可是谢凌风竟然比先前还干净整洁,脸上一点胡茬子也没有,身上的衣服漫说污渍,连褶皱都没有。而这当然要归功于他身边这个可人的小丫鬟,只是,他看起来越整洁有序,越发显得像一具尸体,只是脸上和唇上隐隐透出来的红晕能说明这是一个活人。

    “什么?你想问怎么个好法儿么?”

    “这里房子都小小的,黑瓦白墙的,让元宵想到了自己的家。”

    “公子家在哪里?公子也想家么?”

    “什么?你的家也在山明水秀的地方?是啊,你看看这地方,虽然人迹罕至,真的是个好地方,晚霞红红的,照的整片林子和大山也红红的,枫叶还没有落尽,也是红红的,惹人喜欢。公子你说,等你醒过来,就在这儿,元宵陪你游山玩水好不好?”

    元宵说完,良久看着谢凌风的脸庞,不断用手摸索着他的鬓角,委屈又无奈的笑起来。

    这几日来,北鹤行一面念着谢凌风的伤势,一面记挂龙楼试剑日期在即,自己这赤狐儿又显眼,不敢走大道,只管抄着小道走,只盼不被仇家盯上,又想着快点到达目的地。如此,便常常不得入住客栈,在荒山野岭凑合了好几晚了。

    此时,他又是就着一堆篝火坐下来,刚打开酒壶,却见元宵从马车里钻出来,

    “大哥,这山麓有这许多茶农庄户,何妨向他们借宿一晚,日日这般匆忙赶路,不说公子吃不消,连大哥也累倒了,如何赶得了路?”

    “也好,咱们且去试试。”

    “这就是了。”说完,元宵笑嘻嘻的钻了回去。

    北鹤行放去赤狐马,自引着马车向山下走来,只见山道两旁尽是漫山遍野的茶园和田地,只是初冬时节,此时天色向晚,不大看见有农户出来劳作,间或有一两个打柴的挑着困困柴禾回家。又绕过几个弯弯儿,那一片黑瓦白墙的村落慢慢在眼前铺开,炊烟袅袅飞向晚霞的余晖,好不宁静安详。

    元宵一面高兴的同谢凌风自顾自的说着话,一面打起帘子看着景色,忽然,前面的两匹马猛地嘶鸣了几声,停下了脚步。其中又夹杂着“哧喇喇——”一阵响声,元宵急忙探出脑袋来,只见北鹤行用手中铁刀,向一棵合抱粗的大树砍去。

    “大哥这是干什么?”

    “庄户人家过冬总赖柴火,咱们且备一些见面礼,总不至于投宿的时候碰一鼻子灰。”

    元宵见那两匹马身上早挂着了几只打来的狐狸和黄皮子,北鹤行正把砍下来的树枝树干归拢成两捆,绑到车前面。

    “如此,我们这一伙真成了樵夫了,”说完,元宵“咯咯笑了起来。”

    北鹤行叹了口气看看前面,欣慰的说了句,“不无好处。”

    他们走到村里,可巧一户人家的男人刚打柴回来,见他们一行人灰头土脸,风尘仆仆,未等北鹤行张口,那乡亲忙上前招呼道,“几位可是远道儿路过此地?”

    “正是,”北鹤行急忙作揖,“因路途险恶,几天未曾好好落脚了,正要求这位兄台收留过一晚。”

    “嗨嗨,进来吧进来吧,”男人一笑,黝黑的脸上经年累月劳作留下的褶子都攒到了一起,他在前面打开了两扇栅栏门,放北鹤行同那马车进来。

    “俺这破院子破屋的,你们不嫌弃就好,咱们屋里坐,我叫婆娘造饭来。”

    北鹤行见他如此热乎劲儿,急忙解下马上的兽皮和后头两捆儿柴火,“兄台,这里是几张皮子和两捆柴火,”说完,又从腰间掏出一锭银子塞到那庄农手里,“多谢收留,不成敬意!”

    “嗬,”那男人先是瞪大了眼,随后把银子塞回北鹤行手里,“这位英雄客气了,我们这常有落脚的客商,难民,提供个方便也就是随手的事,不用这么客气。再说,我这两间屋刚刚算是个遮风挡雨的地方,粗茶淡饭,要好的也没有。”

    “唉——话不能如此说,你看来是不打紧的事,却解了我们的紧要事,请务必收下。”

    “那...那这银子就免了,柴禾同兽皮已经很金贵了,入冬时节,家里也需要,我就留下了,您看呢?”

    “甚好甚好。”

    北鹤行同元宵将谢凌风扶到屋里安置好,当夜就在那村里落下脚来。那农家夫妇都是老实人,一副热心肠子,见元宵小姑娘家的,饭桌上,农家娘子一个劲儿往她碗里夹菜。

    “姑娘多大了?”

    “我今年十七。”

    “啧啧啧,好一个水灵儿的姑娘,真好!真好!”那娘子也不顾着往嘴里送饭,俩眼珠子盯着元宵,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来回打量,不住称奇,“莫说我们这十里八村的见不着这样精致的模样儿,原就是山里的水土,也就罢了。从前也没见过这么标致的丫头,真俊,真好。”

    元宵一边吃菜一边不时的看看那娘子,也不害羞,“嘿嘿”的笑着。

    “如何没有?”男人接过话茬,一边同北鹤行喝着米酒,一边得空儿说道,“那天也是一伙镖客路过此地,倒比你们还多几个人,其间有个丫头也是个美人胚子。”

    “对对对!”那婆娘手里的筷子往碗边儿上一瞧,兴奋的看了他男人一眼,像是想起了什么大喜事儿一般,“那也是个极有颜色的美人儿,远不是吃我们农家饭长成的。若说那脸盘身条儿,就比这丫头显得尊贵些,更兼着一身好打扮,乖乖,咱这辈子是做不成那样儿人物儿了。”

    男人见他婆娘无奈的叹了口气,也不生气,“哈哈”一笑,“咱们不也挺好么,你便有那娘子的派头,哪里比的上人家的手段?眼见五六个大老爷们,都得听他的吆喝。”

    “那倒是,只可惜那张桃花儿似的脸,多了那道疤痕,难免让人可惜。”

    北鹤行一直在默默的喝酒,只当是他们夫妻间茶余饭间说笑解闷,偶尔还应景儿的笑笑。突然听见一个雍容华贵的女子,起初也不在意,可是能让随行的五六个好汉俯首帖耳,脸上又带了一道疤痕,经不住心里一惊,脸色沉重,心想:难不成她也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