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令人艳羡

林曦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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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锦城还是担心安宁没有平静下来特意处理好公司的事情准备陪安宁出去放松放松。

    太阳光从东窗进来,被镂空细花的纱窗帘筛成了斑驳的淡黄和灰黑的混合品,落在安宁的前额,就好想是些神秘的文字,好像要诉说些什么,沈锦城起床后就看到这样一副唯美的画面。

    看着低头专注于烤面包的安宁,沈锦城的脑海中蹦出一句话:“你不是最好的,但是有你比什么都好”。

    人与人的相遇就是如此奇妙,前一秒你不知道会遇见谁。下一秒你又不知道谁是你生命中的过客或许这个人就会陪伴你度过余生的人,安宁和沈锦城就是这样遇见的时机一切都刚刚好。

    早饭过后沈锦城问道;”想去哪里?”

    “你今天不是公司很忙么?”安宁愣了愣回答道。

    “公司一些大的事情我已经忙完了,剩下的一些小的地方我的助理都可以完成,不能什么事都要我亲力亲为,要不然我雇他们是干嘛。”沈锦城对安宁说到。

    其实安宁都明白沈锦城陪她出去玩是怕她余惊未平,想到这里安宁心中的甜蜜再也抑制不住不禁笑出声音来。

    沈锦城听到安宁的笑声,纳闷极了,心想这小妮子到底怎么了,难道是发生什么好玩的事。

    可怜的沈锦城丝毫没有发现安宁的开心是因为他的话。

    安宁看到沈锦城郁闷的样子,摇了摇头笑道;“没什么,要去哪里啊”。

    沈锦城没有理出个所以然,也只好作罢微笑这对安宁说道;“带你一直想去的地方”。

    安宁没有继续追问下去,理所当然的接受了沈锦城的回答,女生总是喜欢男生给她惊喜的感觉。

    两人驾车离开,安宁看着一路沿途的风景,突然想到她以前看过的书上的一句话喜欢夏天的光照,喜欢风的气息,喜欢蝉的鸣叫,喜欢穿白衬衫的你,喜欢你修长的双手,喜欢你双手摸我头的时候,喜欢这些,喜欢的不得了。

    喜欢这句话,更喜欢现在的沈锦城,安宁觉得他很幸运,至少是暂时很幸运。

    车子行驶了一段时间终于到达目的地,沈锦城看着发呆的安宁轻声叫到;“安宁到了”。

    安宁回过神来,打开车门走了下来,看到的是满视野的蓝色。经过阳光照射的海面波光粼粼,亮晶晶的一片就好像沈锦城的双眼一样清澈美丽,让人沉迷到移不开双眼。

    安宁在欣赏这沈锦城的同时,沈锦城又何尝不是在看着安宁,此时的安宁身穿白色连衣裙一双白色运动鞋,不大大咧咧的性格,才如她的名字一样,安宁,让人感到舒心平静。

    沈锦城都在幻想,他和安宁以后会在海边有一座房子只有他们两人拥有了他们的孩子那时的安宁,头发必然是长长的,海风吹过,扬起他的秀发轻抚在他的脸上一切十分平静,更如此安逸他想那种生活也只有安宁能带给他。

    “这里好漂亮。”安宁对沈锦城说道。

    “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喜欢这里的。”沈锦城搂住安宁的肩膀说道。

    安宁靠在沈锦城的肩膀上,吹着海风。

    两人在海边一起走过一次次被海浪盖过的沙滩,一步一步留下属于他们的脚印,他们在海边寻找着亮晶晶的贝壳,一个一个捡起。

    当爱情一旦成为习惯,就会一辈子摆脱不了的。

    一段好的爱情,也许不是因为你有多喜欢一个人,而是那个人能让你感觉到他有多么需要一个人。

    恋爱的女人最大的快乐就是他所爱的男人承认他是他的一部分,安宁现在就是如此的快乐,因为沈锦城的承认,因为沈锦城对她的宠爱,让安宁一次一次的退掉自己的底线。

    如果说安宁和沈锦城这边是柔柔细雨,那边s市里的陈菁菁和谭黎川则是狂风暴雨,一场大危机即将爆发。

    我的生命里需要你的存在。

    安宁和沈锦城从海边回来已经傍晚了,人流如织的大街上,往来的路人看到前方有一对情侣手牵手同行,无不感到羡慕,会下意识的的放缓脚步,生怕惊扰她们的幸福。

    这一对令路人羡慕的情侣正是安宁和沈锦城两人,从海边回来的沈锦城打算直接开车回家,可是安宁突然说道还不想回去。

    身为妻奴的沈大总裁,听到自家老婆这么说立马停车问道;“安宁,你还想去哪里”。

    安宁看看身边的街道和人群说道;‘锦城我们去约会吧。”

    沈锦城点头,把车停在路边和安宁走下车,询问道;“去哪里”。

    安宁对沈锦城说道;”我记得在这条街里有一家我很喜欢吃的鸭血粉丝,我大学的时候总和菁菁过来吃,我们去吃鸭血粉丝吧。”

    沈锦城向来对路边摊这类东西不感冒,他认为这些东西极度不卫生,他有很大的洁癖,往往一听这些就皱眉头。

    但考虑到安宁喜欢,皱起的眉头立马放平,对安宁说;“这地方我不熟悉,你带我去吧。”

    安宁笑着答应说好,拉起沈锦城的手左拐右拐来到一家鸭血粉丝摊。

    沈锦城看到这个路边摊,做饭的锅就在外面摆着,一大群抽烟的人在到处吆喝吸烟,老板娘用收过钱的手,把一碗碗粉丝往锅里下,沈锦城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冷汗从额头留下来。

    安宁注意到沈锦城流汗的额头,询问道;“锦城你怎么了。”

    沈锦城喘口气说道:“没什么,这里人多热的。”

    安宁听到后说道:“这里依旧什么都没变,人还是那么多。”

    安宁说着领着沈锦城坐到一个靠窗的位置继续说道;“以前我和菁菁大学的时候,总是爱坐在这个位置吃一碗鸭血粉丝,现在回想那些日子,还是很开心”。

    “老板娘,给我来一碗放大辣的鸭血粉丝。”安宁叫到,老板娘听到后乐呵呵的去做了。

    这边安宁坐在凳子上,看着依旧站着的沈锦城疑问道:“你怎么不坐下,快点做。”

    沈锦城看着安宁又看了看凳子,它四周张望这什么,他想找一个干净垫子坐下,可惜找了一圈都没有,沈锦城只好认命的坐下来。

    安宁看到沈锦城这个样子哈哈大笑起来,沈锦城看到安宁这么笑也觉得十分窘迫,没多长时间一晚热腾腾的鸭血粉丝就端了上来老板娘还为他们拿了两个碗。

    看着前面那一碗红红的鸭血粉丝,油油的样子让沈锦城脸上的表情更加纠结了。

    反观安宁却十分兴奋,因为时隔多年,安宁对以前的经历十分珍惜,对沈锦城说道;“鸭血粉丝要趁热吃才好。”然后就不管沈锦城了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吃了一会安宁看了看沈锦城他面前的碗和筷子依旧没有动一丁点,以为沈锦城想让自己吃呢,就给沈锦城夹了鸭肠和粉丝。

    可安宁不知道的是沈锦城这么一个有洁癖的人,从来不吃内脏,他特别讨厌内脏。

    沈锦城原本不想动想快点离开这个地方,看安宁这么开心也没有去扫她兴,更没有去催她。

    安宁看着沈锦城,口中还催促着让她快吃,热切切的看着他,沈锦城皱着眉头,用手夹起安宁放在他碗里的东西,拼命吞了吞口水,认命的吃下去,没有细嚼直接咽下去了,安宁好像没有看到沈锦城的表情。

    准备要继续给沈锦城夹,沈锦城面色冷静的摇摇头说:“我不饿,你自己吃吧。”

    安宁以为沈锦城是真的不饿,没想到沈锦城是真的不吃。

    安宁吃完后,站在外面,沈锦城又着急离开这里,连剩下的钱都没要,拉着安宁逃似的离开了鸭血粉丝摊任凭老板娘怎么叫也没有回头。

    安宁看到沈锦城的样子猜到了沈锦城肯定是不喜欢这个环境他还是一个有重度洁癖的人,或许他不爱吃内脏呢,想想沈锦城当时滑稽的表情,安宁哈哈大笑到。

    安宁头一次看到沈锦城这样,两人带着月色走到这条街道人最多的地方人来人往,有许多摆着自己做的小挂饰谭来回吆喝着,希望来往的情侣能在他们摊子前留步。

    安宁拉着沈锦城的手来回在各个摊位上来回观看。

    沈锦城生怕安宁乱跑会出事急忙拽住安宁的手说道:“你别乱跑了,这些挂饰哪有好看的,回去我让公司旗下的珠宝店亲自给你设计。”

    安宁听到沈锦城这么说便回到;“谁说没有好看的,这个小女孩的摊子挂饰就很好看。”

    安宁拿起一个造型独特的项链拿到沈锦城面前看说道:“锦城,你看这个多好看,设计的多独特,我就喜欢这个。”

    沈锦城拿到后在手中仔细端详半天,又看了看这个小女孩摊位前面的所有挂饰,每一个都具特色,便问道;“小姑娘,这些设计都是出自谁的手?”

    小女孩看到面前这个高高帅帅的叔叔怯怯的说道;“这些都是我爸爸设计的。”

    沈锦城接着问道;“为什么你爸爸不出来摆摊,要你出来?”

    小女孩说:“原本我家有一个饰品店,不过开在很偏僻的地方,没有人去,爸爸还要照顾妈妈,所以我就出来摆摊希望能带客人回去,挣钱给妈妈看病。”

    安宁听到便对沈锦城说道:“这个小女孩很可怜,我们帮帮她吧。”

    沈锦城闻声回答道:“小姑娘把你摊上这些饰品全都给我,另外你拿着这张名片带回去给你爸爸。”说着沈锦城从包里拿出名片交给那个小姑娘。

    只见名片上方方正正的印着,沈氏集团总裁沈锦城。

    沈锦城摸摸小姑娘的头对小姑娘说;“你告诉你爸爸让他明天带着其他的饰品的设计图,来找我。”